会计管理科职责公示
根据财政部、省财政厅对内设会计管理机构的职能设置及多年来的工作实践,将会计管理科的职能列举如下:
1、管理全市会计工作。
2、负责国家、省有关会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贯彻实施,拟定本市有关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3、负责会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,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。
4、负责全市会计财簿监督管理工作,督促全市各单位依法建账。对不依法设账行为实施行政处罚。
5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基础工作,开展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考评及检查工作。
6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。
7、负责全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监督工作。包括对会计从业证书的考试、颁发、注册、转迁,实施对无从业资格上岗人员、应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的行政处罚。
8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,管理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及会计培训市场。
9、参与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,组织和实施考前培训工作。
10、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、年检工作。
11、指导和管理会计学会工作。
12、受理违法会计行为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,表彰忠于职守的会计人员。